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言靈篇

言靈力分為兩大部分,一為言之力,一為名之力

言之力:
即為言靈的核心,其所意味的是”言語具有化虛為實,使概念化為既定事實的力量”,最具體呈現這力量的崇拜是日本《古事紀》中出現的神祇一言主「吾雖惡事一言,雖善事一言,皆以言斷之神。」(「吾は悪事も一言、善事も一言、言い離つ神。」一言主能以一言判生死禍福,向祂祈禱也一言足矣,此就是日本言靈信仰的根基。言語是一種經過許多約定俗成,眾多意念所契約的音韻組合,本身就是深具契約力量的存在,但言之力具體又是如何運作,其又可細分為四種形式。

一、讖語:在希臘神話中卡珊德拉 (Cassandra)擁有預言能力的女子,被阿波羅賦予預知命運的能力,作為回禮她被要求同阿波羅發生肉體關係,但她拒絕了。阿波羅氣惱地向她施以詛咒。因此卡珊德拉的不吉的預言百發百中,然而誰也不信以為真。所以人們不但不相信她,還嘲笑她並憎恨她。從此''Cassandra''便意味“烏鴉嘴”。在中國成語中也言一語成讖,代表無心之言成為真實,而所謂”讖”,其實就是後世之”籤”,乃是預言的一種形式,讖言內容隱晦模糊模稜兩可,多託於詩詞。在巫術中對應預言術,而這裡表示語言之承載預言之特性,反之也代表了語言(因預言)而實現的狀況。

二、忌語:因為讖語的雙重性(預言之載體以及因預言而實現的狀況)。對於死亡、性事、惡行、排泄、壞運等不吉不潔,開始擇語而言,通過不語,或諧音,或隱語或譬喻來避免直述負面存在,以及因講述而帶來負面發生之可能。《禮記•曲禮下》載“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又言入門而問諱。《禮記•曲禮上》。這種忌諱心態強化了言靈的實現可能性,也提升了言靈的一個重要特性,即越避諱的言語越有干涉現實的能力。

三、咒詛:聖經中,咒詛是神聖律法的應用,主要是因為不義而將懲罰及其後果給予或帶到某事、某人、或某民族身上。咒詛是神公道的顯示。可直接由神施予,或由祂所授權的僕人宣布。以言語裁示神罰的形式,而在巫術的觀點卻是詛咒的原型:意圖以言語,令目標產生災禍。此正與忌語恰反,忌語擇言避開災禍因言之力實現的可能性,而咒詛擇言招致災禍,希望因為言之力實現,來帶來敵人的災難。

四、誓言:賭咒,或者發誓。意味對自己的言行做保證,如果違背誓約將會被降災,巫術中為巫術契約的原型,言之力發展在此已經到達了可以作為見證誓約的強制約束存在,經由自己親口說出各種慘不忍睹的咒詛來擔保自己言行,而他人確定這份咒詛會成立,而依允契約之成立。也就是說,誓言已經是在咒詛會實現的狀況下被擔保成立,至此,言之力干涉現實的能力已經不需要任何額外的儀式就有實現的可能。

名之力:
言靈力的次要核心,語言固定存在現象的存在,並由於累世的認同達成契約,完成語言以及實體存在密不可分的連結。即是說:某動物被定名為『虎』,而不管語言種類為何,該存在即為虎而不會是獅,舉凡與虎相關的字,將環繞虎這個實體的存在,形成概念上不可分割的連結。因此反過來說,名字的存在有部分等同於實體的存在,而形成名字力量的原因。名字的力量有三種型態。

一、神權真名:基於名字與實體連結的概念,古代猶太人認為上帝之真名擁有絕大的神聖力量,因而只有大祭司於特定的日子內能夠於儀式上使用,而一般人必須避諱不能直稱。卡巴拉術式中也屢屢強調神名具備等同的神性的存在。此現象環繞所有宗教,形成所謂”借名而行”的儀式型態,也就是所謂憑藉念誦或宣讀某神祇之名號,來借用該神明部分力量的含意,甚至只憑朗誦神明之法號就能達到某些神秘效果:阻退邪靈,或者用於護身。

二、創造真名:『創 1:3 。』『創 1:6 下。』由此可見在聖經中,名字的存在是先於創造的存在的。神朗誦該存在的名字,因此該存在就被創造。與之相反的概念,如果倒讀其創造真名,將能夠反創造,也就是說毀滅存在。


三、支配真名:聖徒歐拉夫曾以巨魔之真名來驅使其建築教堂,德國童話也提到類似的情形:女孩以真名為條件驅使侏儒,而斯堪的維亞更傳說,妖精能夠藉由搶先取名來綁架尚未無名的嬰兒。與宣讀神權名號來借取神的能力相當的,朗誦他人的支配真名能夠左右他人的行為以及意志。所有的惡魔法典中都強調這點:沒有知悉支配真名的情況下,惡魔將不會受宰制。這也是為何巫師、術士以及神祕學者都會嘗試隱匿自己的真名,以防被支配、干擾,或者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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