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之靈物的『格位』、『性質』、『力階』
格位:簡稱格,接續於特有名詞後,用來象徵該物資格的特殊名稱,如神格、人格、巫格。是用以判定該存在在靈界視點中的階級表示。此格位與存在之強弱並無直接關聯性,雖然可以用生物法則來做為大概區分,但評定的基準邊線相當模糊。如人格與鬼格與巫格之間,很著很大的模糊地帶。在不同格位之間有著決定性差異的理解級距,稱作『格位溝通能距』,離稱作『本格』的基準點越遠的格位存在,越無法理解本格的相關,包含想、習慣、智慧及經驗。作為全人類基本『本格』的是人格,作為格位標準的中心,其上依序為巫格,神變格,自然神格、高等靈格、本神格。其下為鬼格、眾萬生靈格、精靈格、無識靈格、物格。格位可以經由特殊祝福來呈現表象的變動,也能夠經由時間或者神變來達到晉位。
性質:簡稱性,代表該存在廣泛而言固有的行動法則,思考以及行為的大致模式。並不是一個相當準確的名詞。最常被使用的是『神性』『人性』『魔性』。神性指得是以本格神為例,高位神體對於人類有著賞善罰惡、執行祝福以及律法、給予精神上的滿足以及幸福感的行為慣性。只有某部分的神格存在有這份神性。人性則相當複雜,為人類捉摸不定陰陽莫測且容易被左右,常與迷惑相伴的神秘性格,人性相當容易影響人類周遭的存在,而導致動物、植物或者無生命產生擬似人性的案例。魔性指得是有悖於上述兩種性質,富有野性以及混亂的特質,定義十分廣闊,也不僅僅是惡魔的特性,而是泛指各種可能致人類之惡的有害特質,通常見於死靈以及惡魔。
力階:簡稱力,接續於特有名詞後,代表該存在擁有的靈能量,不能與物理性能量混用,所以在巫術之中並不用『人力』來代表人擁有的靈能量,或會稱作巫力或者魔力。基本上力階對應位階,不過也不全然如此。對於高等的靈體,其力階無法被人類所全盤掌握而通常做推論來論斷,所以力階的運用是量詞中相當寬鬆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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