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德天使隱章‧通靈
背德天使fornicariis Angelum
位階:天使Angels
星位:金星
對應巫術:通靈
對應動因:愛
對應大秘儀:愚者‧戀人
背德天使的顯隱章星位都為金星,作為第一位天使,金星不但是作為啟明星,早太陽而出現而,被視作其與太陽爭光、被喻為路西法的傲慢墮落特性外(此等傲慢也同時存在巫術,巫師奪天地造化行鬼神之工的行為),金星更於占星中主宰愛情、審美以及感性,此引申巫術的原動因:愛。無論是情愛、慾愛或者是自愛,愛是驅使人們使用巫術的原因,第一層次的巫術即是為了滿足愛而產生,而對愛超越生死線的終極追求就是通靈,喚醒逝去愛的藝術。也被稱為巫術以及宗教的起源。
通靈內含的巫術種類極廣,共可分為三個層次:召喚、通靈、操靈。與通靈性質相反的巫術是驅魔。
召喚,顧名思義為使靈體移動到召喚者周遭的巫術技巧,一般做為前置通靈以及操靈的步驟,不過也有純召喚的應用,通常單純召喚的只有神級靈體:召請吉神就可以達到範圍祝福的效力,反之召請凶鬼則會影響周遭人的運勢,形同詛咒。與之對應的反召喚稱作『遣散』,是把靈體送回原位的技術,遣散與驅魔同性質不同動機,驅魔可以被視為強制遣散,具有強迫性,然而會引起靈體反感,對於正向互動的靈體一般都會使用和平遣散的手段來達到逆轉召喚的目的。共分成三階級的召喚以及對應的遣散:
1. 上位召喚以及上位遣散:所謂的上位,指得是地位而非格位的較為尊貴,而巫師以較低階的恭敬態度,來召喚靈體。應用於上位召喚的靈體為所有神級靈體、高等惡魔以及祖靈。手法有:
燔祭:祭祀,以點燃篝火焚燒祭品享祀天神,以達到召請神級存在的典禮級儀式,通常會搭以歌舞慶典以及文書禱告等。於儀式結束後再以祭品篝火搭配送神禱詞,完成遣散的步驟。與燔祭相類的有擲供品於水中的水海祭,以及掩埋於土中的山祭等。現代通常使用的祭神法為燔祭,不過所焚燒的從各類祭品改為香料為主。
血祭:祭祀,宰殺牲畜或者人類享祀高位靈體,可以為私祭,而召請靈種不限,多為荒神,通常會搭配燔祭。因為該類祭祀多被廢止,相對的對高級靈體更有吸引力。遣散方式多使祭品焚畢,搭配送神禱詞。
舞樂:最純粹也最高級的上位召喚,巫舞以及神樂,高位靈體對於藝術類的祭祀興趣遠大於祭物的祭祀,對於高等惡魔更是如此,舉凡音樂、舞蹈、戲劇等等,都能夠極大取悅高等靈體,然而這類的祭祀極難做到,多為公共祭祀召請神明、或者還願酬神時才有所見。
2. 同位召喚以及同位遣散:所謂的同位,是指巫師對於平等地位的靈體,以同樣位階的態度來召請靈體,應用同位召喚的靈體涵蓋妖屬靈體、死靈、甚至可以是地位較低的晉格神。召喚方法為:
儀式叫召:經由舉行召喚儀式,拘禁召喚與儀式等級相對應的靈體,多為死靈,可以為荒神,但通常無法召喚到指定靈體,而不被用於通靈而多用於操靈,然而若周遭範圍內的對應靈體只有單數,則可以做到指名叫召,如在山中召喚山神。儀式完結並進行淨壇淨化後完成遣散。
喚名叫召:經由舉行召喚儀式,藉由目標的名字、生辰以及相關訊號物,從靈界中呼喚名字而進行的召喚,多用於通靈,也用於活人的收魂收驚治療。能夠召喚到指定靈體,但是成功率相對不高,通靈完成後靈體會自動離去,如果該靈體執念很深而產生徘徊或附身,則使用驅魔。
3. 下位召喚以及下位遣散:下位指得是地位遜於巫師的靈體,巫師以高階姿態來叫召靈體,通常為死靈,或者從屬於高等靈體的侍從,地位較低的妖靈。
魔香:利用數種不同的祭物與香料以及鮮血混合成的藥餌,焚燒後產生吸引靈體的效用,因為其形式為燔祭的一種,不被祭祀的孤魂野鬼或魑魅魍魎就會受到祭物吸引而被召喚,用於死靈以及無格妖靈,熄滅魔香後靈體仍然會徘徊一段時間,因此不建議在住處使用。無對應遣散方法,可以用淨化來解除魔香效用。
借名叫召:藉由高等靈體的名號,呼喚從屬該靈體的下僕,必須要經由該高等靈體的授權才能夠使用,然而必須注意的是,即便是下位召喚,但目標靈格是可以高於巫師,因此儘量避免使用不敬的態度。通常於任務完結後靈體會自動離去。
真名叫召:至今存於傳說中的高位靈體召喚術,據信,萬物支配真名沒有任何力量可以抗拒,呼喚支配真名高位靈體皆須回應。
通靈是與靈體交通的技術,即是說,任何與靈體建立溝通橋梁的方法都是通靈,因此廣義來說,召喚以及操靈都屬於通靈的一部分,然而此指的是狹義的通靈,也就是說交通靈體,與靈體單或者雙方面的溝通。通靈的能力完全依賴作為靈界媒體的通靈師,依照各人能力的差距會有著相當程度的差異。然而值得一提的是,越強大的通靈術越有可能直接損及通靈師的生命之力,尤其是死靈通靈為最,畢竟死靈是死之存在,而通靈師是生之存在,兩者並非相容的性質。最後要注意的是對於靈體的態度:對神不可輕慢,對魔不可懈怠,死者不能盡信,所有能溝通的靈體都有說謊的能力。
1. 神諭:神屬的通靈術,經由神使傳達神明的諭示,大致上作為預言用途,分為兩種類,一種是神具請示,以祭祀祈禱取得與神明的溝通後,以神具來轉達神明的旨意,台灣多用筊杯。一種為神使自取神啟,然後由神使轉述神諭。後者多有詐偽問題。雖然台灣常有乩童降神的傳統信仰,不過神級靈體相當少見降神的動作,因此對此可信與否表示保留。
2. 降靈:使靈體暫時的內附身來支配靈媒,藉由靈媒的肉身來進行溝通傳達。可以為神級靈體,但不可以是本格神,多用於死靈。通靈過程中靈媒肉體會產生強烈排斥,而靈媒本身會陷入身體支配權喪失情況,因此常伴隨不自然抽搐、意識不明、神經失調或者肌肉痙攣等外部徵狀,因此多次反覆降靈會造成靈媒肉體的危害,越高等的靈體造成的危害越大。因此,判斷一個降靈靈媒是否為真通常都會靠身體的受創程度來認定。另外在少數的地方信仰中,降神的靈媒視同神,有受到擁戴、祭祀、生贄的特性。
3. 靈語:能夠聽取靈體耳語的靈媒能力,通常為死靈,但也有為神級靈體的高等靈體案例,雖然靈媒只是轉述靈體的話語,是充作翻譯員而不加入溝通,但靈語的通靈能力通常無法自主控制而會造成靈媒的困擾,常有靈媒被靈語的騷擾而導致精神耗弱的例子,結界以及淨化可以大幅減低這種困擾。靈語除了出現在通靈術外,探知偶爾也有靈語接收的能力。
4. 自動書寫:次等降靈狀況,只有發生在少數天生靈媒身上,靈體藉由部分支配靈媒的精神以及肉體,在靈媒處於半意識或短暫無意識下,以紙筆為媒介書寫來與靈體溝通。通常在自動書寫狀況下靈媒可以自由取回肉體主宰,相對的,自動書寫的訊息相當薄弱模糊、字跡潦草,時常有連靈媒本身也無法辨識的困擾。
5. 道具溝通:通靈板、靈擺、笅杯、扶鸞,藉由道具與靈體溝通的通靈方法,也是唯一不需要藉由靈媒作為溝通媒介的通靈法。雖然普通人士可以使用,但是如果在沒有靈體的狀況下,通靈道具是起不了任何作用,所以務必確認再有靈體的地方使用。道具溝通上也容易受到使用者的意念而左右結果,對於道具的熟練度也是相當必須的要件,另外針對某些氣場靈智閉鎖的人,通靈道具也起不了作用。
6. 靈感力:對於靈界的感受能力,包含靈視、靈語以及靈感知,除靈語外的靈感力都無法進行溝通,但仍然可以有某些程度的互動。而這些通靈感知程度是互相的,降靈的靈媒可以感受靈體的五感跟思想,靈體也相對分享了對等的感官,然而靈語的靈媒語靈體間只能互相分享聽覺,更次等的陰陽靈視力,靈媒與靈體就只能停留在互相能看見的程度。最下等的靈感知,靈媒與靈體僅知道互相的存在與否。但這不會停止靈體嘗試想溝通的念頭,因此有靈感能力的人時常遭受到騷擾,其苦惱程度以陰陽靈視為最,因為能夠清楚看見卻完全無法溝通。大部分的人或多或少都有最基本的靈感能力,即便沒有清楚的被認知,仍然會影響到下意識的行為,因此即便完全沒有靈感能力的人也儘量避免接近死靈眾多的區域,以免遭受不必要的騷擾。
操靈是操使靈體的技術,即便沒有任何的通靈能力,也能夠藉由外部操作進行操靈,然而操靈的危險性高居巫術之冠,與詛咒共稱兩大奪命學門,強烈建議沒有靈感能力的人避而遠之。然而與這份危險性相當的是,操靈可以極大化巫師的靈力,因此可以容易地從眾巫師中拔升到頂尖的層次。這也是為何大部分高等巫師都是操靈師的原因。操靈依照等級,可以實現顛覆現實法則的干涉能力,這也是其他巫術無法做到的部分。
1. 高等靈體契約:操靈師的終極目標,高等靈體的操使,屬於惡魔等級的法術領域,也具有相當高的風險。高等靈體的格位遠高於巫師,按照自然的規則,人類是沒有可能以意志操使的空間,唯一能夠實現這下剋上的操靈,唯有通過與高等靈體的契約交易完成。然而契約絕無平等的可能,也無任何保障性,同時也相當難以締結。巫師必須找出高等靈體感興趣的方案來吸引商談的空間,然後以報酬換得高等靈體的服務。最著名的舉例為『巫師以未來無限的來生,換取今生的服務』,此說明人類能夠提供高等靈體的價值相當有限,即便出賣靈魂也未必能夠得到回應。然而可以利用某部分高等靈體對於間界的興趣,交換契約成為該靈體的間界代理,而達到契約的目的。此是歷史上的諸多資料中,對於人類相較可行的方案。而於一般情況來說,高等靈體操使的主從關係非常不明確,人類無從左右高等靈體的意志,反過來說時常發生高等靈體役使巫師的上下關係,即便是能夠同位相處,高等靈體不受控制的而危害巫師的情形時有所聞,而對此情況,巫師並沒有相應的處置辦法。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一旦契約成立後,現存沒有任何手段可以消除高等靈體對巫師的影響。
2. 自然靈役使:最常被使用的操靈層次,主要為死靈,其次為妖靈。指得是所操使的靈體沒有任何強化,例如追祀晉級的手法。自然靈的役使數量沒有上限,但大致上一名巫師常態的死靈承受上限為兩百多左右,而妖靈約數十。統御不同性質的靈體會大幅限縮數量。與之相對的,靈體越多,雖然能大幅強化巫師的靈力,但對巫師造成的有害影響越大,一般死靈操使多半數十不等。自然靈依照格位有著固定的靈性以及智能,可以大幅補正咒術上的不足,某些種類有自動施法的能力,即便操靈師沒有相關技術,也可以利用靈體行為操靈以外的咒術技巧,如詛咒或者五鬼搬運。明確的相關範圍為各種對人、對場所的詛咒、對於魅惑、戀愛等人際關係的補正,以及事業財運的運氣實現。雖然能夠保護操靈師抵抗災禍或詛咒,但死靈對於治療結界等技術極差。自然靈役使的另一要點是,與高等靈體不同,操靈師並不需要與使靈換約,取而代之的是常態性的祭祀。基於死者時間線修正法則,死靈對於通過被役使而找回活著的實感這件事情有著莫大的誘惑力,極少有背棄操靈師的案例,因此理論上不給予死靈祭祀也是可行。然而對於妖靈而言,唯有祭祀能夠確保妖靈的忠誠,如果對祭品不滿,妖靈會對操靈師作祟,甚至有引發死亡的案例。
3. 人鬼合形以及魔化:被歸類到黑操使的範圍中,同時具有降靈以及操靈特質的外道操靈術,藉由死靈的內附身來造成巫師能力的急遽提升。在操靈前提下要實行人鬼合形是可行,即便操靈師毫無靈媒能力,也能夠藉此降靈。然而有很大可能性引發死靈對於復活的慾望,而產生爭奪肉體的情形,沒有任何手段能確保操靈師對於肉體的主掌權,端看操靈師的修為如何。最上級的人鬼合形為魔化,藉由降靈高等靈體而主宰高等靈體能力的惡魔級操靈術。即便毫無契約,操靈師也可以藉此完成高等靈體役使。然而高等靈體的存在本身會腐蝕操靈師的靈魂,也就是俗稱的腐化以及墮落,使得操靈師完全被吞噬的情形,此也就是所謂的高等惡魔內附身的驅魔案例。
4. 式靈操使:係指對於人造靈體以及強化靈體的操使技術。人造靈體的概念就所謂剪草為馬、撒豆成兵,是夠藉由咒術點化物品而成妖物鬼神的技術,據信只要有身代觀念的巫術都有類似的咒術,然而咒術身代有極近似靈體的能力,多在東方世界以及中東咒術領域中出現,最為聞名的為日本的陰陽道以及中國的方術。不過畢竟名為靈體實為咒術,雖然難以驅魔,但可以被解咒。被破解必定遭受反噬。而強化使靈的技術則在各個文明系統的通靈法術中出現,最具代表性的為晉格神,英靈受到神格的禮遇,久而久之低階英靈轉變成上位神祇。然而除此之外,尚有動物死靈受祭祀而變成特定妖仙的情形,這些強化靈體縱然格位提升,本質並沒有改變,動物性的靈體有著強烈野性存在,因此役使這些靈體需要格外小心。另外有一種存在於南洋地區降頭系統巫術中的操靈外道,所謂的分靈技術,將單個使靈解裂成為多個靈體來使用,也有將兩個以上的靈體互縛成強力靈體的技術,但多用於魂具製作。
5. 宿魂具及付喪神具:宿魂,又稱寄魂、憑神。即所謂物縛靈的概念,自然產生的物縛靈以某件物品為媒介、具備執念因而寄宿著,因而對持有該物品的人作祟,多見於武器。宿魂的技術則是以人工的方式寄宿靈體在物品上,依照製作方法不同,能夠成為操靈用途有益於持有者,或者為詛咒用途加害於持有者兩大類型,宿魂具以印度支那區以及西非製作最精。雖名為操使,但是宿魂具本身具備了自動性咒術的結構,可以給毫無巫術素養的人使用,然而相對的,宿魂具的功能相當單一,如用於招桃花的寄魂具無法挪做詛咒。另外,如果製作宿魂具的技術不佳,靈魂會有逸失或者危害持有者的危險性存在。與之相對的是付喪神的概念,即存於日本的信仰,物品經過使用一百年將能成為妖怪付喪神,但推究其源,上古東亞薩滿文化、原始巫術區中就有著萬物皆有靈的信仰,這也是為何極東神話中神明眾多,即便再微小的一草一木一桌一椅都有司掌神明的存在。在巫術的格位中,人格具有能使人類周遭萬物趨於人性的特質,因此物品實際上在靈界中出現擬似人性的狀況,雖然少見仍然存在,只要物品被破壞這份擬似人性也就隨之消失。
6. 黑申令:操靈術中不被歡迎的外道。靈體對於人類的認知相當模糊,就如人類難以分辨鬼魂的個體差異一般,所憑藉的認證為人類所持有的各種媒介,如雕像、依代、御體或者是單純的姓名等訊息物,如果媒介失落或者被竄改,靈體也將隨之受到左右,影響操靈媒介並且設法搶奪使靈主導權的法術被稱為黑申令,黑申令類型的法術極為稀少,但仍然有流傳。
7. 現神術、胎魔:操靈術中的褻瀆外道。現神又稱生神,為主導靈體著肉降生的法術,在基督教中為彌賽亞降世,中國則相當多的上神下凡,印度教毗濕奴五度轉世,便是此概念。然而一般現神的主導權都在神手上,然而對於某部分格位較低的神明,巫術能夠做掌控降生的嘗試。與之相對的便是胎魔,使惡魔降生的法術。在英文中以demonic來形容某種小孩的特質,絕頂聰明但脾氣暴躁,易怒或者狡猾邪惡,這部分說明了胎魔之子的特性,然而真正胎魔會使母體死亡,能撐到臨盆的女巫極罕見,因此詳細狀況尚處於資料收集階段,但據信胎魔之子能夠引起戲劇性的災禍連鎖,因此也並非完全沒有相關的耳聞。
8. 食神以及吸魂:操靈術中外道中的外道。食神,係指食用現神之胎兒或者降神之靈媒,試圖以進食方式獲取神明力量跟祝福的行為,實際有無效果並不得而知。吸魂則是殺害生靈,吸取血液或者靈魂來加強巫師力量的方法,然而實際操作以及有無效果並不得而知。
背德天使fornicariis Angelum
位階:天使Angels
星位:金星
對應巫術:通靈
對應動因:愛
對應大秘儀:愚者‧戀人
背德天使的顯隱章星位都為金星,作為第一位天使,金星不但是作為啟明星,早太陽而出現而,被視作其與太陽爭光、被喻為路西法的傲慢墮落特性外(此等傲慢也同時存在巫術,巫師奪天地造化行鬼神之工的行為),金星更於占星中主宰愛情、審美以及感性,此引申巫術的原動因:愛。無論是情愛、慾愛或者是自愛,愛是驅使人們使用巫術的原因,第一層次的巫術即是為了滿足愛而產生,而對愛超越生死線的終極追求就是通靈,喚醒逝去愛的藝術。也被稱為巫術以及宗教的起源。
通靈內含的巫術種類極廣,共可分為三個層次:召喚、通靈、操靈。與通靈性質相反的巫術是驅魔。
召喚,顧名思義為使靈體移動到召喚者周遭的巫術技巧,一般做為前置通靈以及操靈的步驟,不過也有純召喚的應用,通常單純召喚的只有神級靈體:召請吉神就可以達到範圍祝福的效力,反之召請凶鬼則會影響周遭人的運勢,形同詛咒。與之對應的反召喚稱作『遣散』,是把靈體送回原位的技術,遣散與驅魔同性質不同動機,驅魔可以被視為強制遣散,具有強迫性,然而會引起靈體反感,對於正向互動的靈體一般都會使用和平遣散的手段來達到逆轉召喚的目的。共分成三階級的召喚以及對應的遣散:
1. 上位召喚以及上位遣散:所謂的上位,指得是地位而非格位的較為尊貴,而巫師以較低階的恭敬態度,來召喚靈體。應用於上位召喚的靈體為所有神級靈體、高等惡魔以及祖靈。手法有:
燔祭:祭祀,以點燃篝火焚燒祭品享祀天神,以達到召請神級存在的典禮級儀式,通常會搭以歌舞慶典以及文書禱告等。於儀式結束後再以祭品篝火搭配送神禱詞,完成遣散的步驟。與燔祭相類的有擲供品於水中的水海祭,以及掩埋於土中的山祭等。現代通常使用的祭神法為燔祭,不過所焚燒的從各類祭品改為香料為主。
血祭:祭祀,宰殺牲畜或者人類享祀高位靈體,可以為私祭,而召請靈種不限,多為荒神,通常會搭配燔祭。因為該類祭祀多被廢止,相對的對高級靈體更有吸引力。遣散方式多使祭品焚畢,搭配送神禱詞。
舞樂:最純粹也最高級的上位召喚,巫舞以及神樂,高位靈體對於藝術類的祭祀興趣遠大於祭物的祭祀,對於高等惡魔更是如此,舉凡音樂、舞蹈、戲劇等等,都能夠極大取悅高等靈體,然而這類的祭祀極難做到,多為公共祭祀召請神明、或者還願酬神時才有所見。
2. 同位召喚以及同位遣散:所謂的同位,是指巫師對於平等地位的靈體,以同樣位階的態度來召請靈體,應用同位召喚的靈體涵蓋妖屬靈體、死靈、甚至可以是地位較低的晉格神。召喚方法為:
儀式叫召:經由舉行召喚儀式,拘禁召喚與儀式等級相對應的靈體,多為死靈,可以為荒神,但通常無法召喚到指定靈體,而不被用於通靈而多用於操靈,然而若周遭範圍內的對應靈體只有單數,則可以做到指名叫召,如在山中召喚山神。儀式完結並進行淨壇淨化後完成遣散。
喚名叫召:經由舉行召喚儀式,藉由目標的名字、生辰以及相關訊號物,從靈界中呼喚名字而進行的召喚,多用於通靈,也用於活人的收魂收驚治療。能夠召喚到指定靈體,但是成功率相對不高,通靈完成後靈體會自動離去,如果該靈體執念很深而產生徘徊或附身,則使用驅魔。
3. 下位召喚以及下位遣散:下位指得是地位遜於巫師的靈體,巫師以高階姿態來叫召靈體,通常為死靈,或者從屬於高等靈體的侍從,地位較低的妖靈。
魔香:利用數種不同的祭物與香料以及鮮血混合成的藥餌,焚燒後產生吸引靈體的效用,因為其形式為燔祭的一種,不被祭祀的孤魂野鬼或魑魅魍魎就會受到祭物吸引而被召喚,用於死靈以及無格妖靈,熄滅魔香後靈體仍然會徘徊一段時間,因此不建議在住處使用。無對應遣散方法,可以用淨化來解除魔香效用。
借名叫召:藉由高等靈體的名號,呼喚從屬該靈體的下僕,必須要經由該高等靈體的授權才能夠使用,然而必須注意的是,即便是下位召喚,但目標靈格是可以高於巫師,因此儘量避免使用不敬的態度。通常於任務完結後靈體會自動離去。
真名叫召:至今存於傳說中的高位靈體召喚術,據信,萬物支配真名沒有任何力量可以抗拒,呼喚支配真名高位靈體皆須回應。
通靈是與靈體交通的技術,即是說,任何與靈體建立溝通橋梁的方法都是通靈,因此廣義來說,召喚以及操靈都屬於通靈的一部分,然而此指的是狹義的通靈,也就是說交通靈體,與靈體單或者雙方面的溝通。通靈的能力完全依賴作為靈界媒體的通靈師,依照各人能力的差距會有著相當程度的差異。然而值得一提的是,越強大的通靈術越有可能直接損及通靈師的生命之力,尤其是死靈通靈為最,畢竟死靈是死之存在,而通靈師是生之存在,兩者並非相容的性質。最後要注意的是對於靈體的態度:對神不可輕慢,對魔不可懈怠,死者不能盡信,所有能溝通的靈體都有說謊的能力。
1. 神諭:神屬的通靈術,經由神使傳達神明的諭示,大致上作為預言用途,分為兩種類,一種是神具請示,以祭祀祈禱取得與神明的溝通後,以神具來轉達神明的旨意,台灣多用筊杯。一種為神使自取神啟,然後由神使轉述神諭。後者多有詐偽問題。雖然台灣常有乩童降神的傳統信仰,不過神級靈體相當少見降神的動作,因此對此可信與否表示保留。
2. 降靈:使靈體暫時的內附身來支配靈媒,藉由靈媒的肉身來進行溝通傳達。可以為神級靈體,但不可以是本格神,多用於死靈。通靈過程中靈媒肉體會產生強烈排斥,而靈媒本身會陷入身體支配權喪失情況,因此常伴隨不自然抽搐、意識不明、神經失調或者肌肉痙攣等外部徵狀,因此多次反覆降靈會造成靈媒肉體的危害,越高等的靈體造成的危害越大。因此,判斷一個降靈靈媒是否為真通常都會靠身體的受創程度來認定。另外在少數的地方信仰中,降神的靈媒視同神,有受到擁戴、祭祀、生贄的特性。
3. 靈語:能夠聽取靈體耳語的靈媒能力,通常為死靈,但也有為神級靈體的高等靈體案例,雖然靈媒只是轉述靈體的話語,是充作翻譯員而不加入溝通,但靈語的通靈能力通常無法自主控制而會造成靈媒的困擾,常有靈媒被靈語的騷擾而導致精神耗弱的例子,結界以及淨化可以大幅減低這種困擾。靈語除了出現在通靈術外,探知偶爾也有靈語接收的能力。
4. 自動書寫:次等降靈狀況,只有發生在少數天生靈媒身上,靈體藉由部分支配靈媒的精神以及肉體,在靈媒處於半意識或短暫無意識下,以紙筆為媒介書寫來與靈體溝通。通常在自動書寫狀況下靈媒可以自由取回肉體主宰,相對的,自動書寫的訊息相當薄弱模糊、字跡潦草,時常有連靈媒本身也無法辨識的困擾。
5. 道具溝通:通靈板、靈擺、笅杯、扶鸞,藉由道具與靈體溝通的通靈方法,也是唯一不需要藉由靈媒作為溝通媒介的通靈法。雖然普通人士可以使用,但是如果在沒有靈體的狀況下,通靈道具是起不了任何作用,所以務必確認再有靈體的地方使用。道具溝通上也容易受到使用者的意念而左右結果,對於道具的熟練度也是相當必須的要件,另外針對某些氣場靈智閉鎖的人,通靈道具也起不了作用。
6. 靈感力:對於靈界的感受能力,包含靈視、靈語以及靈感知,除靈語外的靈感力都無法進行溝通,但仍然可以有某些程度的互動。而這些通靈感知程度是互相的,降靈的靈媒可以感受靈體的五感跟思想,靈體也相對分享了對等的感官,然而靈語的靈媒語靈體間只能互相分享聽覺,更次等的陰陽靈視力,靈媒與靈體就只能停留在互相能看見的程度。最下等的靈感知,靈媒與靈體僅知道互相的存在與否。但這不會停止靈體嘗試想溝通的念頭,因此有靈感能力的人時常遭受到騷擾,其苦惱程度以陰陽靈視為最,因為能夠清楚看見卻完全無法溝通。大部分的人或多或少都有最基本的靈感能力,即便沒有清楚的被認知,仍然會影響到下意識的行為,因此即便完全沒有靈感能力的人也儘量避免接近死靈眾多的區域,以免遭受不必要的騷擾。
操靈是操使靈體的技術,即便沒有任何的通靈能力,也能夠藉由外部操作進行操靈,然而操靈的危險性高居巫術之冠,與詛咒共稱兩大奪命學門,強烈建議沒有靈感能力的人避而遠之。然而與這份危險性相當的是,操靈可以極大化巫師的靈力,因此可以容易地從眾巫師中拔升到頂尖的層次。這也是為何大部分高等巫師都是操靈師的原因。操靈依照等級,可以實現顛覆現實法則的干涉能力,這也是其他巫術無法做到的部分。
1. 高等靈體契約:操靈師的終極目標,高等靈體的操使,屬於惡魔等級的法術領域,也具有相當高的風險。高等靈體的格位遠高於巫師,按照自然的規則,人類是沒有可能以意志操使的空間,唯一能夠實現這下剋上的操靈,唯有通過與高等靈體的契約交易完成。然而契約絕無平等的可能,也無任何保障性,同時也相當難以締結。巫師必須找出高等靈體感興趣的方案來吸引商談的空間,然後以報酬換得高等靈體的服務。最著名的舉例為『巫師以未來無限的來生,換取今生的服務』,此說明人類能夠提供高等靈體的價值相當有限,即便出賣靈魂也未必能夠得到回應。然而可以利用某部分高等靈體對於間界的興趣,交換契約成為該靈體的間界代理,而達到契約的目的。此是歷史上的諸多資料中,對於人類相較可行的方案。而於一般情況來說,高等靈體操使的主從關係非常不明確,人類無從左右高等靈體的意志,反過來說時常發生高等靈體役使巫師的上下關係,即便是能夠同位相處,高等靈體不受控制的而危害巫師的情形時有所聞,而對此情況,巫師並沒有相應的處置辦法。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一旦契約成立後,現存沒有任何手段可以消除高等靈體對巫師的影響。
2. 自然靈役使:最常被使用的操靈層次,主要為死靈,其次為妖靈。指得是所操使的靈體沒有任何強化,例如追祀晉級的手法。自然靈的役使數量沒有上限,但大致上一名巫師常態的死靈承受上限為兩百多左右,而妖靈約數十。統御不同性質的靈體會大幅限縮數量。與之相對的,靈體越多,雖然能大幅強化巫師的靈力,但對巫師造成的有害影響越大,一般死靈操使多半數十不等。自然靈依照格位有著固定的靈性以及智能,可以大幅補正咒術上的不足,某些種類有自動施法的能力,即便操靈師沒有相關技術,也可以利用靈體行為操靈以外的咒術技巧,如詛咒或者五鬼搬運。明確的相關範圍為各種對人、對場所的詛咒、對於魅惑、戀愛等人際關係的補正,以及事業財運的運氣實現。雖然能夠保護操靈師抵抗災禍或詛咒,但死靈對於治療結界等技術極差。自然靈役使的另一要點是,與高等靈體不同,操靈師並不需要與使靈換約,取而代之的是常態性的祭祀。基於死者時間線修正法則,死靈對於通過被役使而找回活著的實感這件事情有著莫大的誘惑力,極少有背棄操靈師的案例,因此理論上不給予死靈祭祀也是可行。然而對於妖靈而言,唯有祭祀能夠確保妖靈的忠誠,如果對祭品不滿,妖靈會對操靈師作祟,甚至有引發死亡的案例。
3. 人鬼合形以及魔化:被歸類到黑操使的範圍中,同時具有降靈以及操靈特質的外道操靈術,藉由死靈的內附身來造成巫師能力的急遽提升。在操靈前提下要實行人鬼合形是可行,即便操靈師毫無靈媒能力,也能夠藉此降靈。然而有很大可能性引發死靈對於復活的慾望,而產生爭奪肉體的情形,沒有任何手段能確保操靈師對於肉體的主掌權,端看操靈師的修為如何。最上級的人鬼合形為魔化,藉由降靈高等靈體而主宰高等靈體能力的惡魔級操靈術。即便毫無契約,操靈師也可以藉此完成高等靈體役使。然而高等靈體的存在本身會腐蝕操靈師的靈魂,也就是俗稱的腐化以及墮落,使得操靈師完全被吞噬的情形,此也就是所謂的高等惡魔內附身的驅魔案例。
4. 式靈操使:係指對於人造靈體以及強化靈體的操使技術。人造靈體的概念就所謂剪草為馬、撒豆成兵,是夠藉由咒術點化物品而成妖物鬼神的技術,據信只要有身代觀念的巫術都有類似的咒術,然而咒術身代有極近似靈體的能力,多在東方世界以及中東咒術領域中出現,最為聞名的為日本的陰陽道以及中國的方術。不過畢竟名為靈體實為咒術,雖然難以驅魔,但可以被解咒。被破解必定遭受反噬。而強化使靈的技術則在各個文明系統的通靈法術中出現,最具代表性的為晉格神,英靈受到神格的禮遇,久而久之低階英靈轉變成上位神祇。然而除此之外,尚有動物死靈受祭祀而變成特定妖仙的情形,這些強化靈體縱然格位提升,本質並沒有改變,動物性的靈體有著強烈野性存在,因此役使這些靈體需要格外小心。另外有一種存在於南洋地區降頭系統巫術中的操靈外道,所謂的分靈技術,將單個使靈解裂成為多個靈體來使用,也有將兩個以上的靈體互縛成強力靈體的技術,但多用於魂具製作。
5. 宿魂具及付喪神具:宿魂,又稱寄魂、憑神。即所謂物縛靈的概念,自然產生的物縛靈以某件物品為媒介、具備執念因而寄宿著,因而對持有該物品的人作祟,多見於武器。宿魂的技術則是以人工的方式寄宿靈體在物品上,依照製作方法不同,能夠成為操靈用途有益於持有者,或者為詛咒用途加害於持有者兩大類型,宿魂具以印度支那區以及西非製作最精。雖名為操使,但是宿魂具本身具備了自動性咒術的結構,可以給毫無巫術素養的人使用,然而相對的,宿魂具的功能相當單一,如用於招桃花的寄魂具無法挪做詛咒。另外,如果製作宿魂具的技術不佳,靈魂會有逸失或者危害持有者的危險性存在。與之相對的是付喪神的概念,即存於日本的信仰,物品經過使用一百年將能成為妖怪付喪神,但推究其源,上古東亞薩滿文化、原始巫術區中就有著萬物皆有靈的信仰,這也是為何極東神話中神明眾多,即便再微小的一草一木一桌一椅都有司掌神明的存在。在巫術的格位中,人格具有能使人類周遭萬物趨於人性的特質,因此物品實際上在靈界中出現擬似人性的狀況,雖然少見仍然存在,只要物品被破壞這份擬似人性也就隨之消失。
6. 黑申令:操靈術中不被歡迎的外道。靈體對於人類的認知相當模糊,就如人類難以分辨鬼魂的個體差異一般,所憑藉的認證為人類所持有的各種媒介,如雕像、依代、御體或者是單純的姓名等訊息物,如果媒介失落或者被竄改,靈體也將隨之受到左右,影響操靈媒介並且設法搶奪使靈主導權的法術被稱為黑申令,黑申令類型的法術極為稀少,但仍然有流傳。
7. 現神術、胎魔:操靈術中的褻瀆外道。現神又稱生神,為主導靈體著肉降生的法術,在基督教中為彌賽亞降世,中國則相當多的上神下凡,印度教毗濕奴五度轉世,便是此概念。然而一般現神的主導權都在神手上,然而對於某部分格位較低的神明,巫術能夠做掌控降生的嘗試。與之相對的便是胎魔,使惡魔降生的法術。在英文中以demonic來形容某種小孩的特質,絕頂聰明但脾氣暴躁,易怒或者狡猾邪惡,這部分說明了胎魔之子的特性,然而真正胎魔會使母體死亡,能撐到臨盆的女巫極罕見,因此詳細狀況尚處於資料收集階段,但據信胎魔之子能夠引起戲劇性的災禍連鎖,因此也並非完全沒有相關的耳聞。
8. 食神以及吸魂:操靈術中外道中的外道。食神,係指食用現神之胎兒或者降神之靈媒,試圖以進食方式獲取神明力量跟祝福的行為,實際有無效果並不得而知。吸魂則是殺害生靈,吸取血液或者靈魂來加強巫師力量的方法,然而實際操作以及有無效果並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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